各地校友会:
因人事变动、校友发展等原因,各地校友会人员信息发生较大变化,经研究,决定重新编制《浙江农林大学部分校友通讯录》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通讯录收录范围
a) 校友会负责人收录范围:
名誉会长、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、副秘书长;
b) 行政职级收录范围:
1)省级机关:副处级及相当职务以上人员;
2)地市机关:局属处级及相当职务以上人员;
3)县区机关:县区乡镇班子成员及局属科级以上人员;
c) 技术职称收录范围:
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;
d) 企业单位收录范围:
董事长、执行董事、总经理、班子成员
e) 离退休校友收录范围:
厅级以上退休5年以内、校友会任职;
f) 学校收录范围:
学校领导、中层干部、校级重点以上学科负责人;
二、 通讯录收录程序及时间安排
a) 校友办根据已有信息,提供基本资料(11月中旬);
b) 各校友会初审(11月底);
c) 校友办整理,准备第一稿(12月初);
d) 各地校友会复审(12月中旬);
e) 校友会定稿(12月底);
为顺利完成本次通讯录的编制工作,请各地校友会高度重视、大力配合,及时收集、更新当地校友信息,增补遗漏信息,校正错误信息,并上报校友总会及时修正。
联系人:陈 慧 0571—63740877
钱晓虎 0571—63740878
浙江农林大学校友总会
2012年11月14日